| |
| 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担保贷款的资料 |
 |
|
| |
| 说明 |
提示:
1、提供的复印件规格为A4,第二代身份证件需复印正背面,结婚证复印包括要有登记机关盖公章及有照片的那页。
2、查阅详细资料,请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
3、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分别对贷款申请人进行独立审批,分别出具《准予贷款通知书》及《担保函》。
4、东莞市隆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电话: 23037888、22032688,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盈锋中心东区12楼,公司网站:http://www.lsdb.cn。
5、本折页的做法最终以公积金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准。 |
| |
| 目录 |
| 一、申请贷款须提交如下资料 |
| 二、贷款流程 |
| 三、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要求 |
| 四、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首付款、额度 |
|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 六、申请贷款咨询电话 |
| |
| 一、申请贷款须提交如下资料 |
|
一、申请贷款须提交如下资料:
(一)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件;
(二)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四)《二手房买卖双方说明》原件、《二手房买卖双方说明》(已过户)原件或《二手房买卖双方说明》(未过户)原件;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六)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复印件;
(七)证明还款能力材料(如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定期银行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
(八)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原件及复印件;
(九)契税完税证明、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十)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发出超过1年的)原件;
(十二)如果拟交易房屋已抵押的,提交原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复印整本合同,将关键信息的页面复印即可,如借款金额、借款年限、房屋地址、签名等信息);
(十三)买卖双方已到房管部门签约鉴证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未到房管部门签约鉴证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拟交易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出卖方身份证件、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十五)出卖方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卖方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六)出卖方其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产的书面声明原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资料 |
(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四) |
买方已办出《房地产权证》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 |
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资料 |
(一)、(二)、(三)、(四)、(五)、(九)、(十)、(十一)、(十四) |
向担保公司提供的资料 |
(二)、(三)、(六)、(七)、(十)、(十四)、(十五)、(十六) |
买方未办出《房地产权证》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 |
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资料 |
(一)、(二)、(三)、(四)、(五)、(十二)、(十三)、(十四) |
向担保公司提供的资料 |
(二)、(三)、(六)、(七)、(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 |
在珠三角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7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填写《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及近1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到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按照我市现行贷款规定执行。
|
| |
| 二、贷款流程 |
|
二、贷款流程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流程
 |
| |
| 三、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要求 |
|
三、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已婚的 |
(1) 申请人及其配偶、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2)申请人结婚证、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
申请人未婚的 |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 (2) 申请人户口本、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
申请人离异的 |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 (2) 申请人离婚证及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
申请人丧偶的 |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2) 申请人结婚证(或户口本)及配偶死亡证明、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
|
| |
| 四、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首付款、额度 |
|
四、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首付款、额度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同时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1、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2、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分如下几种: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3、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放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要大于或等于5万元;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总楼价=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商业贷款额。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价值的70%。
|
| |
|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
|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利率):1—5年为4.20%,6年以上(含6年)为4.7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
| |
| 六、申请贷款咨询电话 |
|
六、申请贷款咨询电话: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东莞市隆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电话:23037888、22032688。 |
| |
|